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关于调整2003版建设工程造价计价依据人工综合工日单价的通知

发布时间:2007-12-11 00:00:00     阅读数:1003   

云南省建设厅关于调整2003版
建设工程造价计价依据人工综合工日单价的通知

云建标[2007]535号

各州、市建设局,省直各有关部门,各有关单位:

  结合云南省建设工程发展实际,经研究,我厅决定调整《云南省2003版建设工程造价计价依据》中人工综合工日单价。具体调整情况如下:

  一、人工综合工日单价由27.72元调为34.77元, 社会保障及住房公积金的计算应执行调整后的综合工日单价。

  二、本综合工日单价自2008年1月1日起施行。凡2008年1月1日前已发出招标文件或已签定施工合同的工程,按招标文件规定或合同约定执行。

云南省建设厅         
二○○七年十二月十一日 

指导单位

云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科技与标准定额处

主办单位

云南省工程建设技术经济室

联系电话

电话:0871-64320643