云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宣布失效部分文件的决定
云建规〔2018〕2号
各州(市)住房和城乡建设局(规划局),滇中新区规划建设管理部,昆明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,昆明市滇池管理局,昆明市园林绿化局,昆明市水务局,楚雄州水务局,有关企业:云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宣布失效文件目录为维护法制的统一,确保各项改革措施有效落实,加快法治政府建设,省住房城乡建设厅根据上位法立改废情况和“放管服”改革要求,对本部门印发的文件进行了清理,决定对10件规范性文件和11件其他文件宣布失效。凡宣布失效的文件,不再作为行政管理的依据。
云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
2018年10月23日
(此件主动公开)
指导单位
云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科技与标准定额处
主办单位
云南省工程建设技术经济室
联系电话
电话:0871-64320643